一个小小的匣子,能讲故事,能唱歌,这是让乡村少年惊奇的事情。
我真正拥有一台收音机,是在一个盛夏的下午。我带着沾满汗水的钱,站在小镇的门市的柜台前,颤巍巍地递上纸币。而后,一双雪白肥嫩的手,递给我一个纸箱子,里面装着一台收音机。我接到收音机的时候,内心激动极了。
为了这一台收音机,整个暑假,我都在割一种被叫作泽漆的草。那是一种中药,毒性大,它的白汁溅到我的眼睛里,我的眼睛红肿了几天,但我从未后悔过。
用一院子堆砌的泽漆,加上存下的压岁钱,我换来了一台收音机。
当我拥有一台收音机的时候,我觉得我在家的地位瞬间高了,父母和姐姐都要看我脸色了,不然我就不让他们听收音机,我一个人听。
一个少年如何春风得意,在关于收音机的往事里。往事如烟,可是记忆未散。
放学回来,第一件事,就是去放羊。我把羊带到草多的地方,绳子放得长长的,一个人,躺在草地上,听单田芳的《童林传》《白眉大侠》,听刘兰芳的《杨家将》《岳飞传》。评书的魅力,在于结尾,总给人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,在生死攸关的地方,留下一个伏笔。
或许,正是因为评书听起来太慢、不过瘾,我才跑遍全村借《隋唐演义》《岳飞传》。一个乡下少年的文字启蒙,是从阅读这些历史演绎的小说开始的,碰到不认识的字,就查字典。
一个少年的识字量,在阅读小说中逐渐增加,或许,一个人的语文水平,也开始日日提升了。我借遍了村庄的小说,那个时候,村庄有一个喜欢看书的孩子,那就是我。
每次村里人看我去借书,很高兴,说我准有出息,我的自尊得到了很大的满足。
可是,读书带给我的好处,也是明显的。每次考试,我的作文水平,都在班级名列前茅。为了保持住,我不停地阅读。或许,一个人的文字天赋,是在评书的逼迫中催生的。
直到现在,我都无法丢掉一个人在夜晚听听评书的习惯,只要躺下去,就想听一听它。
那个时间,家里种了一片果园,父亲要在家看羊、牛,看苹果的活,自然就交给了我。
说实话,我一个人躺在苹果园里,风刮过,声声入耳,内心泛起恐惧。看着苹果树的枝条影影绰绰,甚是害怕,这个时候,我就打开收音机,把音量开到最大,似乎告诉别人,这里有人。用这种方式给自己壮胆,听着听着,人就睡去了,自然也就不怕了。
收音机,让一个少年的夜晚,那么精彩。
中午,收音机里有天天点播的节目,可以为自己的亲人和喜欢的女孩点歌。
记得,有一次,我为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点了歌,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这样对待一个异性女孩,我觉得我勇敢极了。
临放学时,我偷偷告诉她,今天中午听听《天天点播》这个节目。第二天,她看见我,脸红了。我们之间懵懂的爱情,也有了羞涩的模样,但随着中学毕业,我们再无联系。
一个人的爱情,顺着收音机抵达另一个人的心里,留下美好的痕迹。或许,这一生,我俩再无交集,可那时候,觉得那么幸福。
那个收音机,也不见了。
可是,关于它给予我的故事,一直都在。无论走到何处,一个少年与收音机的夜晚,还在,一个少年懵懂的爱情,还在。
(作者系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,鲁迅文学院陕西作家班学员)